本案之補助對象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確認等3類學生,補助方式為中央-地方-學校之3級協助防護,辦理流程如下:
(一)第1級防護:學校層級
1.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學生由導師主動提報,或接受家長申請後由導師過濾確認。
2.導師初核確認後由學校彙整,學校尋求教育儲蓄戶協助。
(二)第2級防護:地方政府層級
1.學校經費不足時,提報本局申請協助。
2.本局編列預算或由社會資源協助。
(三)第3級防護:中央政府層級
1.縣市政府經費不足時,提報國教署申請協助。
2.國教署協助籌措經費並確保每位學生不因經濟因素失學。
為使社會資源合理運用,並使教育機會均等,請確依上開流程辦理,並依以下3階段確實審核:
(一)第1階段:教師於開學前應確實訪查學生生活情況,並於輔導記錄卡提出輔導及協助計畫,學校彙整教師提報資料後,召開審核會議提出協助計畫,如有經費不足,提報本局。
(二)第2階段:本局每年開學前召開急困學生協助計畫,協助方式採編列預算補助或由社會公益團體協助。
(三)第3階段:如有不足款,提報學生名單及相關計畫內容後,由國教署專案補助。
五、本案補助原則為:
(一)經費不重複補助原則:排除政府政策已補助及私人機關補助或認養之學童。
(二)資源合理運用之教育機會均等原則:包含社會福利機制未能照顧之學童及因應家中經濟突發狀況之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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