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9日 星期六

WOWW (Working On What Works)_聚焦工作計畫

WOWW旨在改善課堂中的學習環境,教師學生一起教與學,向學生傳授知識,既不給教師造成額外的雜務,也不會對課堂教學造成任何干擾。WOWW響應教師的需求,找到可行的教學活動,基於學生和教師之間的尊重和協作的方法。 它利用了已經在教室裡的東西,而不破壞通常的教室程序,而不是挑出問題的孩子。

當做完WOWW計劃:
1.學生能夠表現得更好
2.學生在課堂上變得更加合作
3.學生可以互相幫助
4.學生可以設定自己的目標
5.教師可以完成課程
6.教師將與學生有更好的關係
7.教師可以讚美積極的行為
8.學生和教師可以一起設定目標進行學習

WOWW的好處:(WOWW計劃已被證明對許多有不同年齡的兒童和青少年的學校有用,並帶來以下內容)
1.更好的行為在教室裡
2.更好的學業成績
3.更好的教師和學生之間的溝通
4.教師和學生之間的士氣更好
5.更多的熱情的教訓
6.減少缺勤人數
7.輟學率降低
8.減少學生轉介到紀律或輔導員
9.創造一個更愉快的學習環境
10.創造更多的學習機會
11.創造更積極的學習環境
12.學生和教師之間的目標協作努力
13.改善學生和教師之間的關係
14.增加的尊重

資料來源:http://www.briefacademy.com/wedo_inst_WOWW.php

尊重孩子也保護自己,拿捏「過與不及」的教育界線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摘錄自網路資料)
對於兒童人權的保障具有二點重要的意義:第一,它提供保障兒童權利最低標準的國際性協定。第二,兒童也應廣泛的被認為人權法保護的對象。
這個公約整合了經濟、社會權與公民政治權,確認彼此間的依賴性和個別性。同時它的內容包含了三個“p”即:保護(Protection)供應(Provision)、和參與(Participation)

學生的人權有哪些呢?(摘錄自網路:學生人權的認識與落實/吳靜芳)
大致上可列出四項:受教權財產權參與班級事務權人格權。茲將這些權利如何落實在班級經營中,闡述於後。
一、受教權:
學生來學校的首要目的即在學習,因此教師一定要把握住上課時間,上課鐘聲響畢立即進行教學,師生均不可遲到進教室。在操場上打球的學生一開始容易延誤上課時間,因此我將這個問題提出做班級討論,最後決定上課前兩分鐘時,在操場上的同學就必須彼此吆喝,收球回教室,若上課遲到者則需受罰。另外,我也不在上課時間請學生到教室外跑腿或做任何事情,以免影響到學生受教的權利。
二、財產權:
往往會有學生帶一些不該帶來學校的物品到學校來,或在上課時間把玩一些小東西,基於管理上的必要,教師必須將這些物品暫時保管,並訂於某一時間歸還,以當作懲罰,但不可將之沒收,永不歸還,以免侵犯到學生的財產權。
三、參與班級事務權:
這是模仿大人的公民權而來的。除了班規的制定外,舉凡股長的選舉、服裝該如何統一、戶外教學的取捨、班級團康活動的時間……等,班級內大大小小的事務均可交給學生們討論,各人均可舉手提出意見,並由大家共同表決。然而學生是尚未成熟的個體,因此整個過程需由教師帶領與指導。
四、人格權:
人格權的範圍很廣,大致上又可細分成四點--身體、名譽、隱私、健康。
(一)身體:
校園裡嚴禁體罰,教師不可以傷害學生的身體作為處罰的方式。教師必須尊重學生的身體及人格,言談責備時,也切勿以食指推學生的額頭,或拉學生的耳朵,宜避免一切不恰當的肢體動作。教室內不可擺放危險物品,若有任何東西脫落,英儘速修繕,以免危害到學生的安全。
(二)名譽:
教師要顧及學生的名譽,不可在公開場合大罵學生、或處罰學生。平時管教學生時,不宜措詞粗俗、辱罵學生,以免傷害到學生的名譽。另外,在未經證實前,不可隨意將學生冠上罪名。
(三)隱私:
關於學生的家庭狀況,或是學生的個人問題,教師宜關心並了解,但這些都屬於學生的隱私部分,除了輔導的必要外,教師不可隨意向其他老師或其他家長提起,更不可在班級上談論。
(四)健康:
需滿足學生基本的生理需求,以免影響到學生健康。允許學生上課喝白開水及上廁所。但為避免學生投機,故意利用上課時間上廁所,好在下課時間可以盡情的玩,因此上課時花掉多少分鐘上廁所,理應從下課時間扣回來。


2016年10月27日 星期四

我們是最棒的英語歌謠演唱家....

臺中市105學年度英語歌謠比賽第三名

看著孩子們從第一次集訓的緊張背影到賽前的開心笑容
深深覺得這段時間以來孩子們的努力練習和老師們的辛苦指導
已經有很棒的收穫了
上場再一次告訴孩子們
比賽成績我們不能決定
但結果可以用我們的好表現來產生
所以放鬆把自己最好的一片展現出來

105學年度我們選擇的曲目是在影集「歌喉戰」裡的杯子歌
透過輕快的節奏和活潑的演唱
展現出三田孩子健康昂揚的每個好聲音

感謝陳佩君老師、陳郁嵐老師、王慈慧老師和紀婉萍老師的用心指導
也感謝校長、陳國彬主任和林蔓枝老師在幕後大力協助
讓三田的孩子們有機會亮眼演出
並獲得很多很多的肯定   (影音連結)








2016年10月14日 星期五

105年度食米養成教育推廣計畫-全國食米教育成果展暨亮點宣傳活動

◎辦理目的:
        為深化食米教育宣導,落實食米營養教育扎根並強化國產稻米「地產地消」宣傳效果,逐步將食米教育由種稻體驗引導轉型為米食推廣體驗、米食營養宣導教育,促進學童由生活體驗養成喜愛米食、在地消費之習慣。本案規劃透過媒體行銷宣導米食教育及符合現代米食飲食需求之特色,進而提升學童及民眾消費米食之正向認知,
◎活動時間:105年10月20日上午1010-1025
◎活動地點:依農糧署食米計畫協力種子學校為主
◎活動主旨:為深化食米教育宣導,利用各校朝會時間及第二節下課時間,委由大皮蛋體能工作室到校教學「臺灣米」舞蹈。藉由舞蹈的教學,以落實食米營養教育普及,讓歌曲舞蹈的感染力,將「臺灣米」的觀念如蒲公英發散到全國各校扎根。活動結束時,將錄製小朋友一同跳唱的結業影片,上傳粉絲專頁,以豐富專頁內容與分享巡迴活動相關資訊。


2016年10月11日 星期二

每個人都是天才。但如果你用爬樹的能力評斷一條魚,它將終其一生覺得自己是個笨蛋。

每個人都是天才。但如果你用爬樹的能力評斷一條魚,它將終其一生覺得自己是個笨蛋。
Everybody is a genius. But if you judge a fish by its ability to climb a tree, it will live its whole life believing that it is stupid.....(有人說這是愛因斯坦說的)

最近有部影片《獻給現代教育體制的訴狀》
藉此也希望讓大家有更多省思...

轉載自youtube

2016年10月3日 星期一

有關「學習作業」這件事,請夥伴們相互提醒

◎親子天下:功課量的10分鐘原則(連結)


好像禁止體罰之後,罰寫就猛然多了起來(另一個就是罰站)。而如果沒寫完,或又抄錯,通常就繼續加罰寫。很像環保局取締污染,沒改善,就加重處罰。只是,咱們的小孩,是在受教育,而不是……。老師更不是環保局,只負責取締,而總應該還是個要啟發孩子、協助孩子「學會」的教育工作者。(連結)

◎短時間內抄寫大量的課文恐有身心傷害之體罰行為。體罰之嫌
教育部網站/常見問答標題/2011/03/14 訓育委員會
問:老師可否以抄寫課文方式處罰學生?是否屬禁止體罰項目?是否違反教育部護眼政策? 
答: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4點第5款對「體罰」之定義為「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又上開注意事項第22點8款已將「適當增加作業或工作」列為教師之一般管教措施,爰處罰抄寫課文可以是教師一般管教措施之一種;惟仍應考量學生年齡、身心狀況、學習目標、課業負擔,使得抄寫內容及份量符合適當性,並符合本注意事項第12點之比例原則,以避免造成學生身心之傷害。否則,仍有被認為屬「身心傷害」體罰行為之嫌。 
所謂「適當」,包括「內容」適當與「份量」適當。一般而言,就「語文」科目抄寫課文,比較沒有爭議,如果是數理學科(比較適合演算),甚至生活技能等科目,要求學生抄寫,也許不會造成「體罰」定義下之身體「痛苦」,但就「學習」觀點而言,可能會被認為「不適當」。所謂「份量」適當,應考量學生的年齡、健康、學習情況及平日書寫作業的負擔(包括量與速度),例如抄一遍某課課文,一般同學要30分鐘,也許要求抄一、兩次甚至三次尚可認為適當,但如果學生本身學習遲緩,或原本即有注意力不能集中之障礙,可能抄一次就要3小時、5小時,就至多一次,甚至半課就好。 
又如果當天功課已經很多,則不宜再要求抄寫較多的份量,否則學生寫到三更半夜,翌日無法好好上課,不僅學習效果不佳,說不定因為形同要求學生「(不抄完)不能睡覺」,恐有體罰之嫌。 
此外,如果要求在很短時間內抄寫大量的課文,例如要求在一次下課時間內(10至15分鐘)抄寫數百字甚至數千字課文,除了手酸,也可能造成「精神上的惶恐」,而被認為屬「身心傷害」之體罰行為。 

又研究顯示近視係由於長時間、近距離、不當用眼所造成,因此教師應注意並提醒學童在閱讀、做作業時姿勢端正,眼睛與書面保持35公分以上的距離,且用眼30分鐘後至少讓學生起來走動讓眼睛休息10分鐘;爰此,教師於採取輔導與管教措施時,應依學校所訂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為之,並應先了解學生行為之原因,針對其原因選擇解決問題之方法,並視狀況調整或變更,以確保輔導與管教措施之合理有效性。

◎罰寫是一種教育?還是純粹為懲罰而懲罰?(連結)
....筆者在中小學時代,曾經因為考試考不好被老師要求罰寫課文,好幾次因為罰寫太多,寫到半夜體力不支睡倒在書桌,隔天還因為沒寫完而被老師修理的慘痛經驗。回憶當時,被罰寫的心情是焦慮的,一方面是因為份量實在太多,當下只想趕快寫完,但是卻怎麼都寫不完。另一方面,人的身心也陷入一種不具自主性的無意識行為,手雖然在動,但腦袋卻是一片空白,這對於人性是重大折磨,更別說有任何教育意義。即使寫了千百遍課文,課文的內容依然難以吸收,反而使學生產生對學習的抗拒,最後成績考不好,又換來更多的罰寫,形成一種惡性循環。
在教育現場的老師,我們必須檢討與反思,這樣的教育真的對於學生有幫助嗎?是否可能阻礙了學生的學習意願?如果我們認為罰寫是一種教育行為,必須認真思考它的教育意義以及存在價值,如果沒有教育的正當理由,它無非是純粹為懲罰而懲罰,這樣的教育適宜嗎?
罰寫正當性的存在方式:罰寫更名為「訂正」?
由於近年零體罰的推動,也讓老師要求學生罰寫的教育模式受到批判質疑,罰寫如同一種變相的體罰。也因此,罰寫必須徹底改頭換面才有存在的正當性,所以,中小學教師為了規避外界的批判,罰寫以改叫「訂正錯誤」的名義重現,但是,罰寫真的等同於訂正錯誤嗎?
筆者認為所謂的「罰寫」並不等於「訂正」,反而把訂正的教育意義污衊了。學生英文單字或國文字詞的錯誤,訂正重寫幾遍,這是有意義的學習,因為從不斷的書寫當中確實能幫助字形的記憶。但是如果是學生考試考不好,而要他們在不求甚解的情況下,直接「訂正」抄寫近千字的課文數遍,或是要求學生連同考卷的題目及答案「訂正」抄寫數遍;更誇張的是,連需要理解原理的數學科、理化科都如此操作,甚至運用於品德行為的改變,要求學生用「訂正」的方式抄寫正確行為數遍。這樣的「訂正」除了對學生的學習效益極低,更別說有品德提昇的可能,這種不用腦的教育方式還可能讓我們的學生變笨!
所謂的訂正是讓學生從錯誤當中習得正確的學習經驗,與罰寫無須動腦的無意識行為有很大的區辨。訂正就是訂正,罰寫就是罰寫,兩者不該混為一談,老師必須教導學生純正的價值觀念,而非自欺欺人,操弄文字遊戲。

◎摘錄一篇網路上的報告(連結)
作業的功能:
作業到底有什麼功能?單純只是教學目的上的功能嗎?還是有其他的潛藏的功能?而作業的功能完全是正向的嗎?是否有負向的功能值得我們去注視?以下即分析作業的正負向功能,以供往後作業設計時參考:
一.作業的正向功能:
(一)作業是課程或教學的一部份
(二)作業可以擴展學生知識或建立技能
(三)作業可以培養學生的紀律或責任心
(四)作業可以發展學生的創造力
(五)作業是為下一階段學習作準備
(六)可以幫助教師了解學生的能力、差異性或學習困難
(七)可以幫助學生自我學習或自我探索教材意義的能力
(八)建立家長與學生在學習上的夥伴關係
(九)作業可以成為學校與學生家庭間聯繫的橋樑
(十)培養兒童互助合作的精神
二.作業的負面功能:
(一)作業可能引發學生在下課後的另一種競爭。
(二)作業可能會成為學生家庭時間或參加課外活動規劃上的困擾。
(三)作業若未完成或需求未被滿足,會成為學生挫折的來源。
(四)作業角色的誤用-利用作業成為懲罰的手段。
(五)作業定位的誤判-做完作業才是完成作業,造成學生壓力:未做完或不會做的部分基本上有診斷學習效果的功用,學生未做完作業不代表作業的功能未完成。
基本上作業的功能是正向的,而負向的功能通常來至對作業錯誤的認識,比如作業份量愈多學習效果愈好或者未考慮到學生的個別差異…等,所以教師在規定作業時因該把握作業的正向作用,儘量避免負向功能的產生。